为更好地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1月26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联席会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有关人员参与“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
活动中,高新区人民法院以案释法,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的积极作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结合当前企业在环保领域面临的法律风险、常见违法违规问题及环境纠纷案例,以及企业在环保法律知识普及、合规经营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阐述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设立的必要性。
据了解,“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的服务内容涵盖环保法律咨询、法律政策解读、企业环保合规指导、环境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等方面,全区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可预约登记,实名填写相关问题需求或咨询事项。原则上每个接待日接待企业不超过5家,每个企业来访人数不超过2人,届时,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将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环保问题,高新区人民法院解读审理生态环境案件的裁判规则及环境污染案件相关司法解释。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首场活动现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执行等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逐一现场咨询。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面对面解答,不仅深入剖析环保难题症结,还针对性开具解决“良方”,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筑牢合规经营保障。

“这次活动就《2025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天然气锅炉项目是否需要申请总量及如何纳入环评管理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企业相关人员表示,“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不仅为我们面对面答疑解惑,打通了帮扶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还进一步提升了我们的环保合规意识。
“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的建立是推动环保法律服务从“临时活动”升级为“长效发挥”的创新举措,更是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重要平台。下一阶段,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将进一步整合资源,以一系列有创新、有温度、可感可及的实践举措,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延伸,切实解决企业的问题,助力法治政府和生态文明建设。(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王书宇)
